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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变更登记(公司名称变更)税务变更登记(单位名称)是指纳税人发生涉税信息事项(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在登记管理部门办结变更登记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我司为您提供“税务信息变更登记"的相关流程办理及咨询,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交接事项的服务。 办理材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3、《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 4、办税员身份证原件。 在办理工商变更后,需携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登记窗口申报变更。 办理条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1、申请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 2、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全文 《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全文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创〉三证合一"有关业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78号)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 关联服务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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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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